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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2021-2022年度采暖季为什么涨价这么厉害?

来源: 未知 时间:2022-02-07 16:48 作者:茉莉 浏览: ->手机浏览此文章

濮阳县是全国六大油田之一的中原油田之腹地,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达546亿立方米,中原油田70%的原油、90%的天然气产于濮阳县。濮阳县有发展石油化工深加工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天然气高储量的县城,每年都会上演老百姓用不起气、燃气经营企业供不起气的戏码,老百姓指责燃气经营企业价格收的高,燃气经营企业却有苦难言,特别是2021-2022年度采暖季这种冲突更明显。是什么让这个不足100万人口的小县城成为全国燃气价格矛盾突出的焦点?

中原油田虽然近几年燃气产量不如以前,但每天还是会有30万立方(资料来源于媒体的公开报道)的自产气供应给濮阳县,这每天30万方本该供应给濮阳县居民使用的油田自产气却被濮阳县政府指定的一家有背景的民营企业----濮阳县运营天然气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4位股东,包含中原油田天然气产销厂和濮阳县油区办各一位领导)垄断,濮阳县政府的本意是由这家民营企业掌握自产气分配权,合理分配给濮阳县境内的燃气经营企业,然而这家公司却将其据为己有,不但不合理分配自产气,反而在濮阳县政府的支持下将工业用气垄断,濮阳县域内经营的其他燃气经营企业均被要求不得供应工业用户,如此以来,濮阳县就形成了工业燃气被濮阳县运营天然气有限公司独家供应的局面。濮阳县运营天然气有限公司后又成立全资子公司--天润公司独掌自产气资源,这些本该惠及濮阳县老百姓的自产气就这样被高价卖给了工业企业。

2021-2022年度供暖季到来时,濮阳县制定了压非保供措施,旨在保障濮阳县辖区内百姓冬季采暖,压非保供意思为压缩非居民用气,保障居民用气充足,然而整个濮阳县境内除了天润公司外均无非居民用户,无非可压,如何保供?

濮阳县域内除天润公司外的其它燃气经营企业均向濮阳县政府提出该问题,但该问题却未被重视,燃气经营企业不得不冒着被处罚的风险提高燃气价格,2021-2022年度采暖季濮阳县除天润公司以外的燃气经营企业只有两种结局,提高价格将面临高额罚款被罚死,不提高价格赔死。

濮阳县委在不同地方给反映燃气价格高的网民回复时称,居民用气第一阶梯价2.5元,第二阶梯价3.25元,上游给予燃气经营企业的价格是1.98元。

濮阳县一位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表示,政府说上游气价1.98元就是睁眼说瞎话,1.98的价格被他们给天润公司,其他企业从来没有拿到过1.98元的气价,上游给我们的气价是存量气(泛指第一阶梯价基础用气量)2.85-2.95元之间,超出存量气以外的增量气进价是7.047元,而且上游利用垄断地位,强买强卖,强迫我们必须先结增量气,例如,预计每天15万方,假如其中有10万方是存量气,5万方增量气,但实际使用时或许用不了15万方,只用了10万方,上游会要求我们按照5万方增量气,5万方存量气的价格结算,而且不结5万增量气的话会被停止供气胁迫燃气经营企业购买高价的增量气。

濮阳县的燃气供应企业结构复杂,既有央企、国企,也有上市公司和私营企业,目前除天润公司外都频临赔死的边缘,进价2.85-2.95元之间的存量气(均不包含输配等其他配气成本)濮阳县政府要求我们只能卖2.5元,进价7.047元的增量气濮阳县政府要求我们只能卖3.25元,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文件“实行城镇燃气销售价格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联动的机制”规定,当国家调整上游门站气价时,同类、同步、同时、同向调整销售气价。依照该文件的联动调整计算公式,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在进价的基础上每立方加价0.64元以保证燃气输配等各种经营成本。

然而濮阳县除天润公司以外的燃气经营企业并未按照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的调整公式进行,反而以低于进价的价格供应给居民,企业却承担严重着严重的亏损,废话少说,上图为证,一个是2020-2021年度采暖季燃气发票,一个是2021-2022年度采暖期燃气发票,上游价格涨幅超出300%,燃气价格焉能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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