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1121日,本网获悉获刑15年的藏知名环保人士和慈善家嘎玛桑珠于1119日获释,但嘎玛桑珠健康状况堪忧。他出狱时拍摄的照片显示,他在人搀扶下出狱。嘎玛桑珠于2010年遭拘捕,同年被中共当局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嘎玛桑珠简介:19685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藏族,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良心犯。

长期以来,因嘎玛桑珠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

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29日被取保候审;199811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7日被取保候审;199912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

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1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28日,被正式逮捕;20106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后再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沙雅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1119日。

嘎玛桑珠曾在法庭上控告警察殴打他,连续多天不允许他睡觉,并给他服用一种药物,使他的眼睛和耳朵流血。他的辩护律师浦志强也曾谴责警方伪造证据并使用酷刑。嘎玛桑珠在新疆沙雅监狱服刑期间也曾遭遇酷刑,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线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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