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1130日,本网获悉:曾参加“厦门公民聚会”的山东烟台人权捍卫者张忠顺,于202411月上旬被山东临沂中级法院以 “颠覆国家政权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刑 46个月。据悉,该案辩护律师为当局指定的法援律师,张忠顺表示不上诉。

张忠顺简介:1967819日生,山东省蓬莱市人,人权捍卫者、复旦大学-香港大学IMBA毕业,烟台大学前教师,独立思想者,“12·13厦门聚会案”当事人。

2007年在烟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任教期间,因在课堂上讲授《公共伦理学》时引用1989年六四事件视频,被学生家长举报,当年824日被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警方秘密抓捕,家被查抄,828日,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并被送至济南武警总医院(济南新康监狱)关押;2007930日,被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逮捕,关押于烟台市看守所;2008228日,被烟台市莱山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上诉后烟台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同年812日被送山东省监狱服刑;20102月出狱,3月即被烟台大学开除公职,所住房子被强拆。

201912月上旬,许志永、丁家喜等20余名维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在厦门聚会,张忠顺是参加者之一。为此,他于20191226日被中共当局“12.13专案组”以“颠覆国家政权”为名监视居住,近半年后获释。

此后,因为给许志永、丁家喜的辩护律师出具证言,2022923日,张忠顺第二次被山东烟台警方以同案同罪名监视居住,其住所再次遭到搜查。202319日,张忠顺被转押到山东临沂市临沭县看守所刑事拘留;20244月被临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院事前未通知家属。202411月被山东临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刑46个月。

相关背景参见“维权网”:

《“12.13厦门聚会案”当事人张忠顺再次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监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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