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黄圣/曼谷报导】内阁会议批准由能源部提出的关于将含生物燃料燃油的补偿期限再延长2年的提案,直至2026年9月24日。
能源部指出,根据《2019年燃料基金法》第55条的规定,对E20乙醇汽油、E85乙醇汽油、B10普通高速柴油和B20高速柴油等含有生物燃料的燃油进行补偿,补偿期将于今年9月24日到期。
能源部认为,仍有必要继续支付上述补偿费用,在法定补偿期到期之前作为维持含有生物质燃料燃油的营销价值水平机制,并使含有生物燃料燃油的零售价格产生差价,防止对利害关系各方造成影响;同时还能帮助农民透过销售农产品创造收入。
燃油基金办公室制定了2025-2026年减少含生物燃料补偿金的计划,以便根据《2019年燃料基金法》第55条开展减少此类补偿金的行动,并实现既定目标。
在获得内阁会议批准之后,燃料基金执行委员会将根据所述补偿金削减计划的细节,发布关于减少含生物燃料燃油补偿金的标准、方法、条件及措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