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动内乱而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韩国前总统尹锡悦今天(2月20日)通过律师发表声明,表示无法接受这一判决结果。

尹锡悦 资料图
尹锡悦的律师团在会见尹锡悦后,公开了一份立场声明。尹锡悦在声明中表示:“我宣布紧急戒严的判断与决定,完全是为了国家和国民——这一真诚的目的至今并未改变。”
他同时说,“由于我的不足,结果却让许多国民经历了挫折与苦难,对此我向国民致以深深的歉意”。
他随后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并称“在难以保障司法独立性,也难以期待依据法律与良心作出判决的情况下”,他深刻怀疑“通过上诉继续进行法律斗争究竟还有什么意义”。
不过,尹锡悦律师团相关人士补充说明称,“这并不意味着尹锡悦已表态放弃上诉。”
“年龄相对较高”等
成从轻量刑考量因素
19日下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17号法庭就尹锡悦涉嫌内乱头目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的目的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阻止或瘫痪包括国会在内的、由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的职能”,构成了以扰乱国宪为目的的内乱罪。法院据此认定,尹锡悦构成了发动内乱罪,并判处其无期徒刑。
法院方面指出,“单纯宣布紧急戒严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内乱罪”,但如果其目的在于使宪法机关职能瘫痪,则内乱罪成立,并认定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属于内乱罪行为。
法院方面同时强调,本案的核心在于“向国会派遣军队”这一行为。法院认为,尹锡悦向国会派遣军队是为了“逮捕国会议长、朝野党首等主要人士”,从而阻止国会议员讨论或表决(解除戒严决议案)。
法院方面指出,“有充分理由认定其目的在于阻止或使国会活动瘫痪,使国会无法履行其职能”。
同时,法院也认可特检组方面提出的事实,即“前国防部长金龙显曾向前反间谍司令官吕寅兄提供了14名逮捕对象的名单”。
在量刑理由方面,法院方面指出,尹锡悦“直接、主导性地策划了本案罪行,并让许多人卷入其中”。由于紧急戒严的宣布及随后的军、警方面的行动,“军方和警方的政治中立性严重受损”“执行戒严措施的军人、警察和公务员承受了巨大的社会指责并需承担法律责任”“军人、警察及公务员对上级指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信赖被严重破坏”;“韩国在国际社会的政治地位和对外信誉下降”“社会因此陷入严重的政治对立与分裂”;“紧急戒严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成本,而被告几乎未表现出任何道歉或反省的态度”,尹锡悦在审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
法院在量刑时也酌情考虑了若干因素,包括:“犯罪计划并非极为周密”“曾试图最大限度克制使用武力”“几乎未发现携带实弹或直接实施物理暴力的情况”等。此外,“多数计划最终未能得逞”“被告此前无犯罪前科”“长期担任公职”“现年65岁、年龄相对较高”等,也被列为从轻量刑的考量因素。
尹锡悦方律师当日表示,一审判决是“无视真相、宪法及法理证据的判决”。

尹锡悦 资料图
尹锡悦的律师团在会见尹锡悦后,公开了一份立场声明。尹锡悦在声明中表示:“我宣布紧急戒严的判断与决定,完全是为了国家和国民——这一真诚的目的至今并未改变。”
他同时说,“由于我的不足,结果却让许多国民经历了挫折与苦难,对此我向国民致以深深的歉意”。
他随后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并称“在难以保障司法独立性,也难以期待依据法律与良心作出判决的情况下”,他深刻怀疑“通过上诉继续进行法律斗争究竟还有什么意义”。
不过,尹锡悦律师团相关人士补充说明称,“这并不意味着尹锡悦已表态放弃上诉。”
“年龄相对较高”等
成从轻量刑考量因素
19日下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17号法庭就尹锡悦涉嫌内乱头目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的目的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阻止或瘫痪包括国会在内的、由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的职能”,构成了以扰乱国宪为目的的内乱罪。法院据此认定,尹锡悦构成了发动内乱罪,并判处其无期徒刑。
法院方面指出,“单纯宣布紧急戒严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内乱罪”,但如果其目的在于使宪法机关职能瘫痪,则内乱罪成立,并认定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属于内乱罪行为。
法院方面同时强调,本案的核心在于“向国会派遣军队”这一行为。法院认为,尹锡悦向国会派遣军队是为了“逮捕国会议长、朝野党首等主要人士”,从而阻止国会议员讨论或表决(解除戒严决议案)。
法院方面指出,“有充分理由认定其目的在于阻止或使国会活动瘫痪,使国会无法履行其职能”。
同时,法院也认可特检组方面提出的事实,即“前国防部长金龙显曾向前反间谍司令官吕寅兄提供了14名逮捕对象的名单”。
在量刑理由方面,法院方面指出,尹锡悦“直接、主导性地策划了本案罪行,并让许多人卷入其中”。由于紧急戒严的宣布及随后的军、警方面的行动,“军方和警方的政治中立性严重受损”“执行戒严措施的军人、警察和公务员承受了巨大的社会指责并需承担法律责任”“军人、警察及公务员对上级指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信赖被严重破坏”;“韩国在国际社会的政治地位和对外信誉下降”“社会因此陷入严重的政治对立与分裂”;“紧急戒严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成本,而被告几乎未表现出任何道歉或反省的态度”,尹锡悦在审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
法院在量刑时也酌情考虑了若干因素,包括:“犯罪计划并非极为周密”“曾试图最大限度克制使用武力”“几乎未发现携带实弹或直接实施物理暴力的情况”等。此外,“多数计划最终未能得逞”“被告此前无犯罪前科”“长期担任公职”“现年65岁、年龄相对较高”等,也被列为从轻量刑的考量因素。
尹锡悦方律师当日表示,一审判决是“无视真相、宪法及法理证据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