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这几天媒体自媒体的内容又多起来了,我对此完全没有兴趣:这玩意儿不是早该取消了吗?还要怎么改革?
不要觉得我太偏激,不是的,这么说吧,中国荒唐的规章制度多着了,但像住房公积金这么荒唐并不多见——从一开始到现在,一直是一个笑话,只是搞笑的方式不同。
先说结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什么?它是体制内和国企的特殊福利,是民企和纳税人的沉重负担,由此导致一系列副作用不过是这一功能的副产品而已。
老读者还记得我之前写过一篇《中国社保高存缴比的五宗罪》吗?公积金和社保高存缴比的逻辑是一模一样的,区别是:社保还算师出有名(只是存缴比过高),住房公积金则没有存在的必要。
可能有读者没看过我那篇,我简单讲一下这背后的逻辑:
首先把主体分为体制内(包括泛体制内的垄断国企)和体制外。
对于体制内来说,福利的名目越多越好,额度越高越好,因为花的是别人的钱,不花白不花。
行政事业单位容易理解,财政支付由纳税人承担,垄断国企稍微复杂一些,但它们可以把这部分支出转嫁给下游企业和消费者,道理差不太多。
对体制外来说,体制内的福利越好,自己的负担越重,虽然你也有一份,但只有你才是最终的埋单者。
好比两个人吃饭,你埋单,是不是“够吃就好”?结果对方尽点贵的菜,还点了一大堆,最后,还要打包一条烟走,你生气不生气?
什么叫“点贵的菜”?体制内的平均工资比体制外高很多,这就是“点贵的菜”。
什么叫“点了一大堆”?体制内普遍有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国企),你没有,这叫“点了一大堆”。
什么叫“打包了一条烟”?对,住房公积金就是那条烟,请客吃饭这不算正常消费。
我知道,还会有人说:我一打工的,住房公积金又不用我承担,取消我岂不是少了一份收入?这话看似有理,其实是短视,不明白什么叫转嫁。
首先,这笔钱本来可以直接发给你的,没有老板不愿意这么做,因为直接发激励作用最大;
其次,不管公积金、社保还是工资,都是人力成本,这里多了那里就会少,劳动力市场竞争之下总是会达到接近一致;
最重要的是,如果老板承担体制内的那部分太重,你的收入必然大幅度减少,在这方面,你和老板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我想我大致说清楚了,所以这里抱着“死贫道不死道友”的态度,正好被人给利用了。你再想一想,你为什么活得这么辛苦?这背后有结构性的因素,而不是最直观的“老板太无良”,这几年民企老板活得越来越艰难,你看不见吗?
把最主要的问题说完,再补充点其他。
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全没有必要存在?
1、因为全世界就没有几个国家有。道理很简单,大家都是成年人,不需要找个爹帮你把钱存起来买房,我们知道储蓄,也知道怎么分配自己的收入。
2、即便在少有几个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里面我们也是奇葩。大家都知道我们是学新加坡,但是新加坡政府低价征地提供廉价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组屋形成闭环。我们是一回事吗?实际上,全世界像中国这样公积金+高地价+商品房的组合仅此一家。
3、当初的情况和现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90年代搞住房公积金是因为“单位分房”搞不下去了,所以希望通过个人储蓄和单位资助的模式解决这一问题,但现在住房已经全面商品化,商业银行成为房贷主体,房价也不知道涨了多少倍,制度的“初心”早就不存在了。
4、然后导致了一系列严重问题,比如资金的低效和浪费。这一点黄奇帆很早前就说过,全国公积金25万亿只有5万亿用于贷款买房,剩下的20万亿只是作为基础性的保值,这是巨大的浪费。黄奇帆还没有说,增值部分还要拿一大笔出来养全国500多家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
5、最大的问题就是劫贫济富。前面解释过背后的逻辑,导致的现状是住房公积金的主体是体制内和国企,覆盖率分别达90%和70%,私企的覆盖率极低(跟企业年金高度一致),广大的农村更是零覆盖。所以它成了一种系统性向上再分配的机制——将资源从私企、低收入者、非正规就业者向体制内、高薪者集中。
这五条取消的理由足够充分了吧?其实还可以列举,但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了。
所以这次的征求意见稿,第一是想把这笔庞大的资金盘活,但你直接发给大家不是更好吗?第二是想扩大缴费群体,那你想过没有,为什么灵活用工群体连社保都不愿意缴?
公平性的问题没有解决,民企的负担问题没有解决,盘活沉睡资金恐怕也不能解决,然后还想更多人去交钱,这叫什么征求意见稿?
住房公积金不是怎么修修补补的问题,而是它早就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每晚一天都是太晚了。
对于体制内(含国企)的人来说,这一制度绝对不能取消;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来说,身家性命所在更不能取消;但是,不少体制外的人也觉得不能取消,以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本无法形成普遍民意,这就很奇怪了。希望我这篇文章对此能有一点帮助。
PS:之前写的很多文章不见了,包括那篇《中国社保高存缴比的五宗罪》,目前“知识星球”是我存档文章最全的地方,欢迎加入。
不要觉得我太偏激,不是的,这么说吧,中国荒唐的规章制度多着了,但像住房公积金这么荒唐并不多见——从一开始到现在,一直是一个笑话,只是搞笑的方式不同。
先说结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什么?它是体制内和国企的特殊福利,是民企和纳税人的沉重负担,由此导致一系列副作用不过是这一功能的副产品而已。
老读者还记得我之前写过一篇《中国社保高存缴比的五宗罪》吗?公积金和社保高存缴比的逻辑是一模一样的,区别是:社保还算师出有名(只是存缴比过高),住房公积金则没有存在的必要。
可能有读者没看过我那篇,我简单讲一下这背后的逻辑:
首先把主体分为体制内(包括泛体制内的垄断国企)和体制外。
对于体制内来说,福利的名目越多越好,额度越高越好,因为花的是别人的钱,不花白不花。
行政事业单位容易理解,财政支付由纳税人承担,垄断国企稍微复杂一些,但它们可以把这部分支出转嫁给下游企业和消费者,道理差不太多。
对体制外来说,体制内的福利越好,自己的负担越重,虽然你也有一份,但只有你才是最终的埋单者。
好比两个人吃饭,你埋单,是不是“够吃就好”?结果对方尽点贵的菜,还点了一大堆,最后,还要打包一条烟走,你生气不生气?
什么叫“点贵的菜”?体制内的平均工资比体制外高很多,这就是“点贵的菜”。
什么叫“点了一大堆”?体制内普遍有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国企),你没有,这叫“点了一大堆”。
什么叫“打包了一条烟”?对,住房公积金就是那条烟,请客吃饭这不算正常消费。
我知道,还会有人说:我一打工的,住房公积金又不用我承担,取消我岂不是少了一份收入?这话看似有理,其实是短视,不明白什么叫转嫁。
首先,这笔钱本来可以直接发给你的,没有老板不愿意这么做,因为直接发激励作用最大;
其次,不管公积金、社保还是工资,都是人力成本,这里多了那里就会少,劳动力市场竞争之下总是会达到接近一致;
最重要的是,如果老板承担体制内的那部分太重,你的收入必然大幅度减少,在这方面,你和老板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我想我大致说清楚了,所以这里抱着“死贫道不死道友”的态度,正好被人给利用了。你再想一想,你为什么活得这么辛苦?这背后有结构性的因素,而不是最直观的“老板太无良”,这几年民企老板活得越来越艰难,你看不见吗?
把最主要的问题说完,再补充点其他。
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全没有必要存在?
1、因为全世界就没有几个国家有。道理很简单,大家都是成年人,不需要找个爹帮你把钱存起来买房,我们知道储蓄,也知道怎么分配自己的收入。
2、即便在少有几个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里面我们也是奇葩。大家都知道我们是学新加坡,但是新加坡政府低价征地提供廉价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组屋形成闭环。我们是一回事吗?实际上,全世界像中国这样公积金+高地价+商品房的组合仅此一家。
3、当初的情况和现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90年代搞住房公积金是因为“单位分房”搞不下去了,所以希望通过个人储蓄和单位资助的模式解决这一问题,但现在住房已经全面商品化,商业银行成为房贷主体,房价也不知道涨了多少倍,制度的“初心”早就不存在了。
4、然后导致了一系列严重问题,比如资金的低效和浪费。这一点黄奇帆很早前就说过,全国公积金25万亿只有5万亿用于贷款买房,剩下的20万亿只是作为基础性的保值,这是巨大的浪费。黄奇帆还没有说,增值部分还要拿一大笔出来养全国500多家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
5、最大的问题就是劫贫济富。前面解释过背后的逻辑,导致的现状是住房公积金的主体是体制内和国企,覆盖率分别达90%和70%,私企的覆盖率极低(跟企业年金高度一致),广大的农村更是零覆盖。所以它成了一种系统性向上再分配的机制——将资源从私企、低收入者、非正规就业者向体制内、高薪者集中。
这五条取消的理由足够充分了吧?其实还可以列举,但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了。
所以这次的征求意见稿,第一是想把这笔庞大的资金盘活,但你直接发给大家不是更好吗?第二是想扩大缴费群体,那你想过没有,为什么灵活用工群体连社保都不愿意缴?
公平性的问题没有解决,民企的负担问题没有解决,盘活沉睡资金恐怕也不能解决,然后还想更多人去交钱,这叫什么征求意见稿?
住房公积金不是怎么修修补补的问题,而是它早就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每晚一天都是太晚了。
对于体制内(含国企)的人来说,这一制度绝对不能取消;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来说,身家性命所在更不能取消;但是,不少体制外的人也觉得不能取消,以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本无法形成普遍民意,这就很奇怪了。希望我这篇文章对此能有一点帮助。
PS:之前写的很多文章不见了,包括那篇《中国社保高存缴比的五宗罪》,目前“知识星球”是我存档文章最全的地方,欢迎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