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9月1日无预警发布《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当天下午发布并即刻生效;这项被称为“27号文”的公告,终结了长达32年的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优惠。会计师指出,受影响最大的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外籍股东,早年“西进”台商恐将首当其冲。

根据新规定,外籍个人(包含台港澳居民)从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将不再免税,而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统一课征20%的个人所得税。这项税率是固定的,没有起征点或费用扣除额;更关键的是“零过渡期”,企业在政策生效前来不及“抢先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