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黄小宝/曼谷报导】财政部公开关于娱乐综合体法草案的公众听证结果,建议设定泰国最低投资比例为30%,限制许可证数量不超过7个,并建议设立外国名义持股框架,支持在具备潜力的旅游地区如普吉岛、清迈、春武里、罗勇、华欣和曼谷设立赌场,赌场经营区域面积应设定为5%至20%。
为了推动新的经济引擎政策,政府已制定了全方位娱乐场所或娱乐综合体(Entertainment Complex)发展的方向,内阁自2024年4月已原则上同意该政策。同时,财政部被指派研究并草拟法律草案,成立专门委员会研究娱乐综合体的开设,以解决非法赌博问题,并促进国家经济利益。
最新消息显示,财政部已征求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自2024年8月2日至8月18日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征求。
关于娱乐综合体法草案,共有9个章节和85条重要条款。这项法律草案的目的在于因为目前泰国有多种旅游和娱乐场所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服务,法律草案的重要内容包括将「全方位娱乐场所」定义为根据本法附表所列的多种娱乐场所经营的综合体,包括赌场,并将「赌场」定义为在特定地点进行游戏或赌博的场所。
经营全方位娱乐场所的企业,必须是泰国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公众公司,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亿泰铢。同时,获得许可证的公众公司将免受外国人经营企业相关法律的限制,相关条款的适用也将被豁免。
财政部财政政策办事处总结了公众听取意见的结果,关于许可证的要点总结如下:
1、许可证持有者的股东比例:建议规定泰国股东的比例至少为30%-50%,以支持泰国私人部门增加收入,并且应规定为在泰国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公众公司,以防止外国名义持股。
2、许可证申请者的甄选过程:应进行公正的招标,并提供外国投资者投资机会。
3、董事、管理阶层或股东的变更: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应设定为30年,这可能过长,建议缩短至10年。
有部分人表示,30年的许可证期限太短,考虑到投资,应设定为30年并可续期30年,或设定为50至60年,并且应从开始营业之日起计算30年,因为建设需要较长时间。
4、许可证数量:应在法案草案中明确规定许可证的数量,不应超过3至7个,并且应明确各区域的许可证数量,例如曼谷不超过2-3个,曼谷以外不超过5至7个。
5、全方位娱乐场所的设立地点:应在法案草案中明确规定,如应设立在曼谷及周边地区之外,以便分散收入,并应推广至具有旅游潜力的地区,如普吉岛、清迈、春武里、罗勇、华欣和曼谷。
6、许可证费用:如果设定的费用过高,可能会导致经营者数量减少,此外还应增加年度许可证费用,并且不应在法案草案中规定费用,因为许可证有效期为30年,这可能与经济状况不相适应。
7、进入赌场的费用:对泰国人而言,设定的入场费过高,应定为1000-2000泰铢,并应设定年度费用为2万至3万泰铢。
8、赌场区域:应明确规定游戏区域,并在法案草案中设定比例为5-20%,或根据全方位娱乐场所的收入比例设定区域,且应允许24小时营业。
9、租赁合约:不应允许外国人租赁或持有土地超过25年。
10、资金储备:应规定许可证持有者需有最低资金储备,以确保对玩家的支付,并建立对赌场业务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