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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水:记者实名举报黑恶犯罪,警方迅速出手 百姓拍手称快

来源: 华夏民生网 时间:2020-12-24 21:28 作者:admin 浏览: ->手机浏览此文章

2020年10月,《红星新闻》、《新京报》等多家知名媒体先后报道河北涞水县九龙镇庄里水库大坝被填建别墅一事《涞水违建别墅拆除后:建筑垃圾堵塞泄洪道,污染生活用水》http://www.bjnews.com.cn/news/2020/09/03/765261.html引起了水利部、河北省以及保定市相关部门的重视。

《北京青年报》记者蒋举在采访过程中发现除破坏水利设施行为之外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于是向公安部扫黑办、河北省纪委实名举报。随即,涞水县纪委、县公安局迅速出手,将嫌疑人艾某录等团伙成员抓获归案,已经查实艾某录涉嫌诈骗、暴力催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犯罪嫌疑人十几名。

实名举报涉黑恶记者受奖,奖金捐赠五保户

由于举报线索真实有效,为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提供了准确的信息,2020年11月19日,涞水县公安局向举报人——《北京青年报》记者蒋举颁发了举报奖金一万元。

2020年11月23日,记者蒋举,从北京驾车来到河北涞水县九龙镇的深山里,用涞水县公安局给他的举报奖金,购买了大米、面粉和食用油,捐赠给庄里村几十户"五保户"老人们,这些老人握着蒋记者的手,深深表示感谢。

对于媒体记者举报犯罪线索并为地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功受奖的前因后果,本刊记者对北青报记者蒋举进行了专访。

在问起为何将奖金捐赠给九龙镇村民的时候,蒋记者说,深山里还有很多真正贫困的村民,这个地方也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要活动场所,能把这些钱用在老百姓身上,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对整个社会是有益的。

蒋举记者常年从事法制报道工作的,本刊记者在网上查询到,过去的十几年他发表过很多案件的报道。对于这次成为"实名举报人",蒋举做了解答:"庄里水库大坝违章修别墅,村民向有关部门和媒体举报已经好几年了,我曾经去采访至少四、五次了。村民反映很大,也写过很多材料递交当地相关部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也对艾某录作出过很多诸如"勒令拆除、恢复大坝原貌、罚款"等内容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艾某录都不拒不执行。村民在举报水利设施被破坏的同时也反映艾某录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蒋举介绍,他于2020年9月将村民的举报材料加上自己整理的内容,递交公安部扫黑办和河北省纪委督导组,关于是否涉嫌黑恶势力犯罪,他在举报的时候并不确定,公安机关在侦破此案之后,定性为黑恶势力犯罪。

当问起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是否有顾虑时,蒋举感慨的讲了一段话:"举个例子,医生见到病人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这里是医院,我是医师,您安全了!警察应该说什么?我是警察,您安全了!记者面对被采访人,第一句话该说什么?我是记者,您告诉我了,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就知道了,您安全了!

蒋举表示,新闻记者以报道真实事件为天职,不能有违职业操守,记者自己实名举报,就是为了更多人安全,为国家经济利益和法制建设的安全。"

相关部门负责人被处分,百姓有话说

11月下旬,涞水县有关部门就水库大坝违章建设问题,对包括涞水县水利部门、土地部门、乡镇负责人、村干部等一些人作出了严重警告、警告以及诫勉谈话等处分处分,记者就此事走访了一些干部和村民,他们"有话说"。

但涞水县的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此事有不同看法:被处分的干部,都是水库违建的监督者,他们确实应该负有一定责任,但是破坏水利设施和违建别墅不是一天发生的,这些被处分干部所在的部门多年以来对大坝上建别墅以及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作出过行政干预,比如"勒令停止"、"限期拆除"、"恢复原状"、"罚款"等等,三年来一直没有停过,甚至村委会都提起了法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终止与艾某录的承包合同并恢复水库原貌,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8年涞水县检察机关为此事还准备提起公益诉讼,还是不了了之。村民认为这次"处分"有待观察:"就像出了交通事故,违章的没受处理,却把交警罚了"。部分基层干部说"该做的我们早就做了,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做到这些,要是这样干工作还要背处分,以后谁还有积极性去干工作?"

水利部曾要求恢复大坝原貌,但这是一笔巨大的费用该谁承担?而真正的破坏者艾某录,事实上给水库造成的巨大损失。据了解,村委会的诉求已经半年了,法院至今也没有做出判决。

时至今日,水库大坝下面的建筑垃圾依然还在,大坝右侧已经出现一角塌方。

一份电话录音:记者压力很大

2020年9月,北青报记者蒋举向一些媒体朋友发出邮件。这是一份通话录音,蒋举还附了一段文字说明,大意如下:"本记者实名举报了涞水县艾某录犯罪行为,并提供了一些利益输送的线索,涞水县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之后,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和被举报人的信息,现将本人与涞水县某干部的通话录音在你等邮箱保存,如遇不测,请公之于世。"

记者听取了这段录音,是涞水县委宣传部一名干部致电给蒋举,问为什么要举报"杨局",蒋举说是群众举报,对方称"别跟我说群众!就是你举报的,举报材料我们都看见了,我和杨局是哥们,以后别再那样了"等等

据了解,此人打电话的时间是2020年9月2日。(艾某录被抓的当天)"杨局",是指原九龙镇党委书记,现涞水县某局局长。在录音中,对方确实对蒋举实名举报的内容非常了解。

关于群众举报,有关部门有严格的规定,"实名举报"要为举报人保密,更不能通知被举报人,蒋举在电话里追问对方如何知情的,为何连举报人是谁、举报的对象和内容都知道,对方不予答复。接到电话的第二天,蒋举便向涞水县有关部门再次反映了举报泄密的情况,至今未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答复。

对此事件,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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