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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C委员会批准修改3大机场高铁合约

来源: 未知 时间:2024-10-14 10:48 作者:admin 浏览: ->手机浏览此文章

【编译黄圣/曼谷报导】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EEC)原则上批准修改连接3大机场高铁的合约,届时将改变付款方式;私营部门须追加1600亿铢抵押,并为机场捷运项目(ARL)进行分期付款,计划在今年10月内提请内阁会议审议,然后在明年1月开工建设施;同时取消与泰国国际航空公司共同投资开发乌达抛机场飞机维修中心项目(Maintenance Repair and OverhaulMRO)的权利;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办公室将公开招标,并在今年12月落实中标方。

 

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秘书长朱拉透露,该委员会第4/2024号会议在本月11日召开,会议由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披猜主持,会议批准通过完善联合投资合约来解决连接3个机场(廊曼-素汪纳普-乌达抛)高铁项目问题的原则,以推动项目向前推进,但前提是保证国家不损失任何利益,以及不让私营部门过分受益;合约修正案将提请内阁会议审议5个问题,包括:

 

1、国家投资的支付方式(Public Investment CostPIC),由原来私营部门开通高铁时支付,即国家将分10年平均支付,共计1496.5亿铢,变更为根据施工进度定期支付;国家铁路局接收的金额不超过1200亿铢,私营部门必须从原始合约中提供额外抵押,总计1600亿铢(用作土木工程和电气系统成本),以保证在5年内完成建设和开通服务;建筑物所有权将以分期付款方式逐步归属政府部门(国家铁路局)。

 

2、制定共同投资机场捷运项目(ARL)的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表,要求私营部门将106.7109亿铢的特许权使用费以每年分7期等额的方式支付,第一期必须在修改合约之日支付。因此,私营部门必须提供银行开立的保函,而且其价值必须等于 ARL 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国家铁路局必须承担的其他财务费用。

 

3、确定未来项目贷款利率是否会增加,使得额外利益共享(Revenue Sharing)显著减少;私如果营部门的利息回报(IRR)增加为5.52%以上,国家铁路局有权根据商定的金额要求私营部门支付额外的收益份额。

 

4、取消发出开工通知(Notice to ProceedNTP)的条件,让缔约方准备一份协议备忘录,取消尚未满足的NTP条件,以便国家铁路局可以在签署合约后立即发布NTP

 

5、预防未来因项目财务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带来的影响,透过改进有关不可抗力和缓解事件的合约条款,使其与其他项目中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的联合投资合约保持一致。

 

朱拉表示,EEC会议决定尽快采取行动,希望在今年10月内提请内阁会议审议这5个问题,并检讨2018327日内阁决议,供缔约方共同协商合约修正案草案,并提请项目监督委员会审议,然后依次送交总检察长办公室、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和内阁审议,以批准合约修正案;修订后的合约预计将能够咋今年12月签署,然后发布NTP,最晚将于明年1月动工建设。

 

此外,EEC会议还同意更改乌达抛飞机维修中心项目的指导方针,由于泰国国际航空公司自2020年起终止国有企业资格,因此无法成为乌达抛机场飞机维修中心项目(Maintenance Repair and OverhaulMRO)和泰航办公室的所有者;开发乌达抛机场是非常有必要的,将有助于提升泰国提供飞机维修服务的能力,以及提高飞机技术人员达到国际标准的潜力,并根据形势的变化适度推动项目发展。

 

因此,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批准项目实施指南的变更,根据20181030日内阁决议,取消该项目的联合投资资格,并根据2018年东部经济走廊法第53条和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规定,向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2019年已公布为经济特别促进区的国有产权租赁标准、方式和条件,继续在促进区内寻找国有产权租户,即东方航空城(EECa),以实施飞机维修中心开发;EEC将向内阁会议提交该决议,并考虑在相关章节中取消20181030日的内阁决议。

 

乌达抛MRO项目占地面积210莱,在取消2018年内阁决议后,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私营部门开放该地区,为MRO项目租赁空间,这些项目已经制定了标准、法规和租金,而且因为这是一个很少有企业参与的项目,所以所采取的方法将允许感兴趣的企业自行提交提案。据了解,泰航对MRO项目非常感兴趣,并将成为受邀提交提案的公司之一,目标是在今年12月得出结果,并于明年初开工。

 

朱拉还表示,会上还了解了EEC地区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特别是经济特区的发展,重点发展4个重大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并在医药健康、数位化、现代汽车、BCG经济与服务等5个专项目标群产业进行招商引资;从去年1月至今年9月,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办公室对139家投资企业发出邀请,有兴趣投资这5个集群组并已达成意向书(LOI)的投资者共计35家,涵盖36个项目;已提交项目提案,以根据EEC法申请权益的投资项目为12个,总投资额约为1350亿铢。

原文地址:http://www.udnbkk.com/article-3694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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