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早报》传媒集团

访问手机版

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 >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陈宇王淑英和宽城区发改局及律师协会田大原被指合谋破坏营商环境

来源: 未知 时间:2025-03-31 20:26 作者:李自强 浏览: ->手机浏览此文章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陈宇王淑英和宽城区发改局及律师协会田大原被指合谋破坏营商环境

——吉林长春:“怪胎企业”黑幕曝光!权力勾结霸占集体财产,职工泣血维权

吉林省长春市一家名为“吉林省吉储橡胶厂”的集体企业,因离奇的集体财产争夺陷入长达七年多的拉锯战。这家位于绿园区的企业被职工痛斥为“怪胎企业”!而在此案中,宽城区发改局被指跨区越权,营业执照“死而复生”,政府机关100%出资却登记为集体所有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利益黑幕?

一、“怪胎企业”的五大荒唐之处

1.宽城区发改局非法操作以实现跨区管辖,登记机关开绿灯

吉储橡胶厂职工们反应:2017年8月28日,宽城区发改局非法代替吉储橡胶厂向吉林省工商局(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厅)申请主管部门从吉林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变更到自己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集体企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自主管理,而宽城区发改局作为行政机关,既非出资方,也非属地管理部门,却强行介入企业运营。

2.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被指非法改变集体企业所有制性质

吉储橡胶厂职工们提供的证据显示: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审批办通过自制登记表格,抛开国家统一备案登记标准《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材料要求,给长春市宽城区发改局提供便利。整个登记过程中,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集体企业吉林省吉储橡胶厂并不知情,企业法定代表人也不知情。

3.省市场监管厅创新“登记”,营业执照“死而复生”

2005年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却在2017年8月28日,由市场监管厅重新颁发。更蹊跷的是,新执照由宽城区发改局授权的指定代理人谢景霞“领走”,而谢景霞为政府公务人员。

4.伪造材料,以“假备案”实现“真变更”法定代表人

宽城区发改局被指控通过伪造职工签名、私刻公章、虚构法定代表人(刘影)等手段,操纵企业变更登记,并利用主管部门备案时机提交“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以备案登记名义实施法定代表人变更。整体备案过程,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王淑英、陈宇的指导下、审批办具体操作下顺利完成,实现了“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

5.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参与政府机关“霸占”集体资产、涉嫌“虚假诉讼”

作为行政机关的宽城区发改局,既非企业出资人,也无权接管集体资产,却通过虚假备案登记,将企业划归其名下。此举直接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企业条例》的规定,涉嫌滥用公权力侵占职工集体财产。同时,发改局与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担任主任的吉林省衡丰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然后田大原拿着宽城区发改局提供的作废营业执照,假公章,以吉储橡胶厂名义把集体企业职工告上法庭,公开制造“虚假诉讼”。

二、 二十年租赁协议成空文,职工血汗资产遭掠夺

公开资料显示:1995年,橡胶厂所在区域行政区划调整划归到绿园区,企业的党组织、工商、税务、工会、社区管理等关系也相应到了绿园区。橡胶厂原名长春市橡胶制品二厂。1993年9月,宽城区工业局为了甩包袱,与吉林省储备物资管理局(简称储备局)签订了《租赁经营协议》,将该企业外租给储备局20年,并约定租赁期满后,由双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局对租赁企业进行审验,并按照双方确定的租赁时的资产数进行交接;属于乙方新投入的固定资产(含土建、机器、设备等)乙方有权处理,但是应优先有偿转让给甲方。随后,该企业便更名为吉林省吉储橡胶厂,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储备物资管理局。此后,宽城区工业局便和橡胶厂彻底脱离了关系。

1993年,吉储橡胶厂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将企业转租给陈广田(其1988年开始就在长春市橡胶制品二厂担任厂长)经营,陈广田在租赁经营期间进行了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投资,现在,该企业固定资产已经相比租赁时有大幅度增加,资产额度须待审计确定。

职工们说:按照租赁协议租赁期满企业对资产增量进行审计、评估、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截至2013年9月20日年租期届满,储备局没有及时按照合同规定对企业资产增量进行审计、评估、清算。但是2014年9月,宽城区发改局却强行要求陈广田将企业及企业全部资产按现状交回。

陈广田提出应当按照吉林省储备物资管理局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进行审计、评估、清算,宽城区发改局无权要求其交回,但却遭到无视。宽城区发改局究竟是基于什么理由要求绿园区的集体企业向其交接?凭什么要求吉储橡胶厂职工交出集体企业资产?吉储橡胶厂职工们十分不解。但是,宽城区发改局却罔顾集体企业相关法律政策和《合同法》有关规定,对属于集体企业的橡胶厂强加干预、指手画脚、为所欲为,对不属于宽城区的集体企业虎视眈眈,又绞尽脑汁据为己有,并通过联络高龄退休人员、开除人员、冒充橡胶厂职工人员等以吉林省吉储橡胶厂职工的名义到省委、省政府及省市两级信访部门等国家机关上访,严重干扰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以此制造职工上访事件,为霸占集体企业铺路。

不仅如此,他们还通过造伪造职工大会决议记录、任命企业新厂长、法定代表人等手段,凭空打造出来一个“吉林省吉储橡胶厂”作为诉讼主体,利用政府部门的优势,协调相关法院,借助司法手段强取豪夺。而长春市中级法院和吉林省高级法院则无视企业改制领导小组以及陈广田提出的任何证据以及诉求,最终作出长春市中级法院(2019)吉01民初913号民事判决书和吉林省高级法院(2021)吉民终529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橡胶厂职工败诉。

三、权力合谋,伪造材料、司法偏袒、监管失职

橡胶厂职工提供的证据证明:2017年8月28日,宽城区发改局非法代替市场主体吉储橡胶厂向省市场监管厅提交主管单位变更申请,根据《备案审核表》,备案信息显示长春市宽城区发改局备案为主管单位及出资人,显示出资100%。但是,档案中并没有发现出资证明文件。

1.省市场监管厅陈宇、王淑英为宽城区发改局违法代替市场主体申请登记“开绿灯”,损害全国工商系统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企业申请登记需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宽城区发改局作为政府机关怎么可以代替市场主体去申请登记?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可以代替市场主体去办理登记业务。但是市场主体可以委托指定代理人去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据此,职工们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厅审批办属于配合造假。

2.省市场监管厅审批办接收伪造签名材料,实现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

橡胶厂职工举报称,新任“法定代表人”刘影早在2002年就已经已离职,社保关系迁出,其任命文件中的职工签名系伪造。在2017年8月28日的备案登记档案中,职工们还发现了变更法定代表人才需要提交的材料。这是典型的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

3、市场监管厅审批办不按照标准审核材料,进而实现“政府机关100%出资集体企业”

2017年企业变更登记时,省市场监管厅审批办抛开《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规定,违规通过备案,被指“为权力抢夺开绿灯”。

职工们发现,吉储橡胶厂备案登记档案中并没有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和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以及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但是却额外添加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材料。在省市场监管厅的神操作下,宽城区发改局成为集体企业吉林省吉储橡胶厂100%出资人。

有律师认为:依据上述规定,很明显,宽城区发改局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备案”,已经违反了《条例》及《规范》的规定。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审批办视《条例》及《规范》的国家统一标准于不顾,违法进行了备案登记,是在配合宽城区发改局霸占集体企业财产。

4、两级法院罔顾事实被指枉法裁判为宽城区发改局背书

记者从橡胶厂职工们处看到一份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19年3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吉林省吉储橡胶厂登记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称:“经查询企业登记档案,确认了企业的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登记档案中,企业提供的企业法人登记注册资金审验证明显示,变更后资金数额为3,479,000元,其中固定资产2,151,000元,流动资金1,328,000元。未显示其他出资单位。

这份说明的重要之处在于,它有力地证明:橡胶厂“未显示其他出资单位”,也就是说宽城区发改局并没有投资!

职工们提供的证据还证明,刘影并非橡胶厂职工,更不是法定代表人。但是,长春市中级法院(2019)吉01民初913号民事判决认为的事实却是:......2017年7月,吉储橡胶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罢免了原法定代表人陈广田,选举产生出来了新的法定代表人刘影……2018年11月,陈广田等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宽城区发改局在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违法免去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同时违法任命刘影为吉储橡胶厂的法定代表人,请求依法撤销宽城区发改局的违法行政行为。但是法院却认为宽城区发改局的任免决定的行为是基于隶属关系就内部事项所作出,属于行政机关行使内部管理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案件受理范围。

四、职工们泣血呼吁严查黑手,还我公道

面对强权压迫,吉储橡胶厂职工已经向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提交了《关于撤销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王淑英一级巡视员职务的建议材料》、《关于撤销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陈宇副厅长职务的建议材料》、《关于撤销陈宇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的建议材料》,同时向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厅纪检监察组提交了《关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审批办公室原主任刘革铭涉嫌违法违纪的反映材料》等材料。

2021年1月,长春市司法局在关于对吉林省吉储橡胶厂五名职工投诉田大原律师职业问题的答复意见书中说:经查明,2019年6月18日,吉林省吉储橡胶厂、长春市宽城区发改局和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2019)吉衡总民字第1052号],由吉储橡胶厂和宽城区发改局共同委托衡丰律师所代理与陈广田等无权占有纠纷并要求无权占有人依法返还吉储橡胶厂土地、房屋、经营权等全部财产一案。但答复意见书中提到的《委托代理合同》,司法局并没有留存。2021年,为调查核实投诉问题,长春市司法局曾调取过对方律师的委托合同原件。调查终结后,已将合同原件返给原合同签订方,并未留存。

因为长春市司法局说没有保留证据问题,职工们再次向长春市司法局提出交涉,请该局执法协调监督处对律师工作处的违法行政行为及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回复说:他们调取了《委托代理合同》,因为合同涉及经济金钱的秘密问题,也涉及下岗职工问题,还涉及一些不能公开的秘密,因此不能公开。职工们感到疑惑的是:律师签订委托的代理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是有统一标准的,有什么怕人的吗?至于下岗职工问题怎么和诉讼代理合同能扯在一起呢?况且这份合同是作为回答“关于投诉田大原律师,明知道代理人身份虚假,而利用自身影响,误导法官,浪费公共资源,恶意诉讼问题”的证据使用的。不公开证据,也不保存证据?是什么行为?他们认为,该局明显是在涉嫌包庇田大原律师。

职工们通过知情人提供的信息得知,田大原会长已经涉嫌多个违法违纪,他们针对田大原的问题已经向省委第二巡视组提交了《关于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田大原“对党不忠诚,欺骗组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及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反映材料》,向司法部、中华律师协会、吉林省司法厅等具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构邮寄了《关于田大原律师涉嫌伪造代理权限、违法签订三方协议及欺骗原告的反映材料》、《关于举报田大原律师涉嫌伪造荣誉、虚假宣传、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侵害原告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反映材料》、《关于举报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对党不忠诚,欺骗组织,违规兼职,违法代理案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的反映材料》等材料,强烈要求有关机关依法严查,撤销田大原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等相关职务,以维护律师行业的公正性与公信力,重塑律师行业清风正气。

与此同时,职工们针对长春市司法局及王承伟局长涉嫌包庇田大原律师的行为,已经向吉林省司法厅等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提交了《关于长春市司法局及局长王承伟履职问题的举报材料》;向吉林省司法厅、长春市政法委等具有管理权限机关提交了《关于严厉督促长春市司法局依法履行答复职责的投诉函》。

虽然省市场监管厅审批办违反法律规定允许宽城区发改局代替市场主体办理了企业主管部门及出资人变更,但是橡胶厂的职工们依旧不服,仍在誓死维权,他们强烈呼吁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能认真听一听职工们的呼声:

(1)对于备案登记中放置的“选举刘影为法定代表人的复印件”,作为市场监管厅审批人员你是怎么审核的?这是典型的“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中明确指出:要求坚决纠正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

(2)省市场监管厅批准宽城区发改局代替市场主体申请登记无法律依据!按照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登记申请必须市场主体申请。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作为省级登记机关公然批准宽城区发改局的非法代替申请,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尽管这样,2024年12月26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在《人民网留言板》中仍然明确表述:2017年7月,由长春市宽城区发改局代橡胶厂提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刘影对长春市宽城区发改局代吉林省吉储橡胶厂提出申请已进行授权和说明确认”。

(3)政府机关100%出资集体企业,那是什么类型集体企业?吉储橡胶厂是集体企业,省市场监管厅把宽城区发改局登记为吉林省吉储橡胶厂的100%出资人,那就等于改变了集体企业所有制性质。这是严重的违法,省市场监管厅的陈宇、王淑英、刘革铭等不知道吗?这让人不得不怀疑有利益输送。

(4)2014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吉林省“早产”。 在2015年10月1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首次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词。

(5)早在2005年,吉储橡胶厂营业执照就已经吊销,省市场监管厅2017年8月27日再次颁发并由宽城区发改局授权的指定代理人谢景霞领取新的吉林省吉储橡胶厂营业执照,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6)2024年12月5日,厅长信箱答复:集体企业登记文书材料中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出资人和主管部门并不相同”。但是宽城区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吉0103行初51号中却认为主管部门和出资人等同即主管部门和出资人概念相同。省市场监管厅的说法和审批办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结果明显不一致且造成严重后果,应该予以及时纠正。

(7)吉林省吉储橡胶厂现在属于登记机关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企业住所在绿园区,主管部门在宽城区,所有制形式为集体企业,政府机关100%出资,2005年营业执照吊销,2017年8月营业执照“起死回生”,企业职工如孤魂野鬼无家可归的“怪胎企业”,不伦不类。

五、专家痛批:权力越界践踏法治,营商环境遭重创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暴露出三大问题:公权滥用,行政机关越权干预企业经营,严重违背“放管服”改革精神;监管失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流于形式,沦为权力工具;司法公信力受损,法院未独立审查证据,损害司法权威。“若放任此类“合法抢劫”,集体企业和民营经济将人人自危!”一名律师痛心疾首的表示。

一家集体企业的存亡,折射出权力与法律的角力。吉储橡胶厂职工的维权之路,不仅是为自身权益而战,更是对公平正义的呐喊。此事能否引发更高层级重视,彻底揭开黑幕,我们将持续关注!(记者峻岭 杨光)

相关文章:

长春市宽城区发改局强抢集体企业财产,监管部门和法院充当帮凶?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王淑英陈宇等竟然沦为涉嫌损害营商环境的元凶?

吉林省市场监管王淑英陈宇与宽城区发改局被指合谋强抢集体企业

本月排行

企业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