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秦盼达/曼谷报导】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称,货到付款的货运服务业务为管控业务于10月3日生效,这是为了防止消费者在货到付款服务购买商品时被骗,而且消费者可以先打开包裹检查产品,如果已付款但发现货不对板,可以要求退款。
关于为何管控货到付款货运服务业务,如今消费者越来越多地通过在线渠道购物,他们经常使用货到付款服务,因为方便且易于通过手机订购,因此一些商家利用这个渠道来欺骗消费者,如发送货不对板的产品、没有下单但还是收到到付包裹、产品有缺陷、产品丢失等,还有一些无法联系到商家,退款问题无人处理,给消费者带来麻烦。
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席吉拉潘表示,对货到付款货运服务业务进行监管,是为了保护因网购商品和使用运输服务而受到不公平待遇和损害的消费者。该规定生效后,消费者将迅速、公平地获得损害赔偿,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免受骗子销售交付货不对板商品、有缺陷商品或欺诈性商品的侵害,消费者可以拒绝签收产品,也不必付款,或者如果消费者已经付款,在收到包裹时发现产品货不对板、有缺陷、损坏,可以在5天内(从收到产品之日起)要求退款。该规定还涵盖运输公司提供的服务,如果经过调查,将发现这些公司是知情,运输公司必须在15天内将所有款项退还给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产品或有权获得退款的情况如下:
1、如果消费者收到与订单不符的产品或订购的产品有缺陷,消费者可退回产品并要求退款;2、如果消费者没有订购产品,但收到货到付款包裹并已经付款,消费者可退货并获得退款,除非商家有证据证明订单没有错误;3、消费者收到包裹时,应当著快递员的面检查包裹并拍摄照片或视频留作证据,如果发现货不对板、有缺陷、损坏,或不是自己购买的产品,消费者可拒绝签收;4、运输公司扣留订单款项5天,从消费者收到产品并付款之日起算,5天后如果消费者没有申请退款才可以把款项转汇给商家。如果超过5天期限,消费者确实收到的产品货不对板、有缺陷、损坏,或不是自己购买的产品,运输公司必须在15天内将所有款项退还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