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费」改称「旅游税」 预计明年中开征


【编译黄圣曼谷报导】此前,「落地费」一词广为流传,但观光与体育部长索拉翁要求停止使用这一名称,从现在开始改称「旅游税」;预计将在明年第1季度内提请内阁会议审议。

 

观光与体育部长索拉翁透露,以前「落地费」一词广为流传,观光部计划将「外国游客国内旅游费」纳入到基金中,以促进泰国旅游业的发展;但从现在开始要求使用新的名称,即「旅游税(Traveling Tax)」。

 

「观光部根据法制委员会的意见,将在明年首季内将旅游税征收问题再次提请内阁会议审议,并将于内阁批准后6个月内生效,或者在明年中期生效,但可能会考虑先开始征收航空旅游税。」索拉翁表示。

 

收取费用的目的是使用从旅游税中收取的部分资金用于外国游客的保险,另一部分则用于维护各个旅游景点。

 

据悉,关于旅游税征收系统如何透过软体或应用程序向游客收取费用?相关部门还需进行讨论,目前已经将金融体系与泰京银行系统连接起来。目前的保险金额将保持不变,即不超过60铢,将从每人300铢的旅游税中征收。

 

至于基金规模,以及会募集多少钱?可以根据外国游客的数量来计算,例如:每人300铢的费率乘以每年至少3600万人次,即为基金首年筹集的资金,但可能会有一些轻微的遗漏,因为目前正处于系统测试期。

 

索拉翁表示,计划在明年1月将此事提请内阁会议审议,并在内阁通过后6个月内宣布生效。

 

例如: 1、外包系统(Outsource),将由专家来管理系统;2、必须为游客承保的保险公司进招标,如果出现死亡,理赔限额为100万铢;如果受伤,理赔限额为50万铢;该金额将从已投保的旅游保险金额中追加,在短缺的情况下可以从基金中提取更多资金;根据此前的调查情况,从旅游税中收取的保险将涵盖不超过30天的旅行;调查发现,大多数外国游客(87%)在泰国停留的时间不超过30天。

 

此外,还有一个建议需要做进一步考虑,即根据之前内阁决议设定海陆空两种旅游税率的问题,但对新政府来说可以考虑以相同的费率收取费用,以防止不平等现象。

 

如果在第一阶段率先征收航空旅游税,应该是可以继续进行的;因为旅游量占到泰国旅游总量的70%;但必须明确宣布第一阶段何时开始,以及将在水路和陆路征收的第二阶段何时开始,以免需要缴纳航空旅游税的游客感到不安。

 

对于那些需要经常进行跨境贸易的群体,旅游税的征收不会影响到他们,因为跨境时出示过境卡或边境通行证(Border Pass),可让他们暂时过境,而且不会向他们征收旅游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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